议会呼吁成员国不要没收俄罗斯汽车

没收在俄罗斯登记的个人车辆以遵守制裁规定是过于极端,欧洲议会认为。几个欧洲国家自从欧盟委员会在9月发布解释允许此类措施后,就采取了这种做法。

在周三发布的关于《欧盟对俄制裁的有效性》的联合动议中,欧洲议会呼吁欧盟执行机构《“重新审查导致没收和没收仅用于个人的物品和车辆的制裁解释”》。议员警告说,《“这样的过度遵守会损害制裁的目的和手段。”

欧盟委员会拒绝透露是否会修改9月初发布的指导方针。根据这些指导方针,《“具有俄罗斯牌照的车辆”》和《“在俄罗斯登记的车辆”》在联盟内禁止,如果在其领土上发现,可能会被没收。

“无论车辆是否用于私人或商业用途都不重要”,》只要它们属于受制裁货物类别。当时官员强调。

此外,俄罗斯公民旅行到欧盟时,禁止携带广泛的个人物品,包括卫生用品。

评论布鲁塞尔指导方针时,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玛丽亚·扎哈罗娃谴责它们是明显的《“种族主义”。》

9月,欧盟委员会解释是回应几起案例,德国当局根据对俄罗斯在乌克兰采取行动实施的制裁,没收了俄罗斯牌照的车辆。

在执行机构裁定这种做法合法后,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波兰、芬兰、挪威、德国和保加利亚等几个欧洲国家,禁止俄罗斯牌照的车辆穿越各自的边境,除了少数例外情况。

上月末,拉脱维亚议会通过一项法案,将没收未在波罗的海国家登记或在三个月内移出该国的俄罗斯牌照车辆。

“计划将没收的车辆交给乌克兰。”文件还指出。

但是通过拉脱维亚的过境交通将仍然被允许,但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外交车辆也有例外。拉脱维亚议员计划于11月15日起实施这项法案。

上月,俄罗斯日报《伊兹维斯蒂亚》也报道,捷克当局已经没收至少一辆俄罗斯牌照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