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定者被命令制定特别立法,使同性伴侣关系合法化

香港高等法院于周二作出裁决,要求当地立法者制定特别法律,允许同性民事结合。与此同时,法院拒绝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也不承认境外缔结的此类婚姻。

法院在裁决中指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违反了其在《人权法案》下的“积极义务”,有义务为承认同性伴侣提供法律框架。

法院给予立法者两年时间建立这样的制度,该制度也必须建立在婚姻制度之外。

此次裁决源于LGBTQ权利活动人士Jimmy Sham Tsz-kit于2018年提出的诉讼,他认为香港应该在法律上承认他和丈夫5年前在纽约缔结的婚姻。

这位活动人士目前因违反香港国安法试图颠覆国家政权而被监禁,他认为拒绝承认境外婚姻违反了香港的《基本法》和其人权法案。

此前的法院在2020年和2022年驳回了Sham的所有三项上诉理由。周二,香港终审法院的法官小组也一致维持现行法律仅限异性伴侣结婚,不承认境外同性婚姻的规定。

然而,法官们在同性民事结合问题上意见分歧。5名大法官中有3名裁定,同性伴侣关系获得法律承认的需求已经“令人信服地提出”。他们认为此类承认是“满足基本社会需求所必需的”,并为他们提供“合法感”,不承认此类关系“贬低了同性伴侣”。

虽然大多数亚洲政府仍不承认同性婚姻,有些甚至完全禁止同性关系,但近年来一些国家已经采取措施将此类关系非罪化并给予法律地位。

2019年,中国自治岛台湾成为第一个完全合法化同性婚姻的亚洲司法管辖区,今年甚至通过法案允许同性伴侣合法收养子女。